(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月21日 转载)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位于安徽省庐江县的安徽新中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远公司)将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渣未依照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处理,随意排放,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导致当地农牧渔生产受到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严重损失。如今,新中远公司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却被安徽省政府发改委评为“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而主要举报人张兵(13675654239). 却被政府以“敲诈勒索罪”刑拘、监视居住,并已经移交检察院即将起诉到法院。
据悉新中远公司是由安徽中远英特尔肥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倍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无锡中远化工集团、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家企业于2007年12月12日投资组建而成,该公司于2008年元月21日与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政府签定硫基化工项目投资协议。建设硫铁矿制酸、高效肥料,精细化工和循环经济等项目。但该企业未依法排放生产中产生的磷石膏等固体废物,利用农民缺乏污染物危害的无知,强行或以利益为诱惑将主要是磷石膏等污染物堆放到农民的土地上,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废物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可见新中远公司没有履行该法规定的义务。而且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在2006年定性两家磷肥企业的磷石膏渣为危险废物,因此依据《固体废物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新中远公司应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可是新中远公司不仅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还欺骗农民“鳞石膏是生产化肥后的废渣,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可以做肥料。”
结果堆放在农民土地上的磷石膏遇到雨天就因雨水冲刷使可溶性杂质(含氟化物、游离磷酸、P2O5、磷酸盐等)流入地下水和河流湖泊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农牧渔生产减产甚至绝收。
据庐江县龙桥镇缺口社区养鱼专业户张兵所述,他在1899年1月1日就与缺口社区签定了承包合同,承包西河荒滩256亩,承包期54年,他投入人力物力将荒滩进行改造用于林业和水产开发。经过10多年的开发投入已经形成250亩鱼塘和100多亩树木,在即将收获之时却却因磷石膏造成的污染使他鱼塘绝收,树木枯死,1200只家禽死亡,按张兵的保守估计至少损失80多万。
2008年1月10日新中远公司完成在庐江县的注册,2月26日该公司就与龙桥镇居民张玉生签定由张玉生处理公司生产中产生的磷石膏的协议,而张玉生则与张兵签定协议将磷石膏堆放在张兵的树林里。张兵因误信新中远公司“磷石膏无害,且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可以做肥料”的说法而签定协议。毫无疑问,新中远公司用所谓的协议将自己的法定义务移转给无能力防治污染的个人是与法不合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009年3月13日雨后天气刚转晴张兵就发现鱼塘出现死鱼,3月15日张兵向缺口社区反映,3月17日向庐江县环保局报案。2009年4月27日张兵就污染造成鱼类和树木死亡到庐江县政府上访,庐江县批示由县矿发局、环保局、水产办、龙桥镇等调查处理。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政府牵头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其后,新中远公司负责治理污染,但仅用少量土将磷石膏覆盖。6月28日至7月1日庐江县大雨,磷石膏中的杂质被雨水冲刷出来流入鱼塘导致鱼塘受到严重污染,鱼塘里的鱼死亡大半,据张兵估计死亡6万斤的鱼,此后饮用鱼塘水的家禽又陆续死亡1200多只。这些直接损失达到了35万元,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后患无穷。
同意新中远公司堆放磷石膏后分文利益未得的张兵见又发生如此大的损失,就打电话给新中远公司的负责人陶伟,要求他到死鱼现场,遭到拒绝后张兵就把死鱼拉到新中远公司大门请公司领导看,结果公司领导不仅不看还打电话报警,说张兵扰乱该厂秩序。张兵又向县环保局汇报污染死鱼之事,县环保局孙、徐二位领导当天到现场察看,并取水化验。
其后的索赔则远没有第一次顺利,新中远公司仅愿意赔偿6万元,这远远不够张兵估计的直接损失35万,总损失达80万。据悉新中远公司的领导声称,“我宁愿在上面花100万,也不在下面花1万元。”
由此张兵走上了上访之路,而且张兵四处找媒体反映,带着记者采访。香港媒体鲲鹏社2010年1月2日做了报道,北京一家媒体在内参上做了报道。
可能是报道的影响,新中远公司在2010年停产了一段时间。
2009年12月7日,龙桥派出所以阻碍新中远公司清理磷石膏的理由将张兵妻子强行用手铐铐走,给予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2010年4月6日庐江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罪”将张兵刑拘,15天后因检察院不批捕,就对张兵监视居住6个月,6个月后又由检察院对张兵监视居住6个月。
张兵从审问他的警察口中知道,就是因为他上访和找媒体报道,政府认为影响县里形象才对他采取这些手段的。
就新中远公司获得安徽省政府发改委评为“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称号,张兵认为太假,据张兵所述和鲲鹏社的报道,新中远公司造成的污染损害的不是张兵一家的承包地,而是影响几千亩土地和水塘,给当地的农牧渔生产和当地人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困扰。如此污染企业竟能被评为“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这简直就是名实不符的典型例子。
当地政府片面追求GDP,不顾污染造成的损失,使该县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难以走上正轨,必将影响该县的经济发展。
张兵因新中远公司的污染不仅依靠养殖致富的梦断了,而且因上访、找媒体报道新中远公司污染环境之事被当地公安、检察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让他实在不能想明白,做为污染事故的受害人,自己没能获得赔偿,鱼塘不能养鱼,反而因上访、找媒体反映,却能够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且下一步就有可能被判刑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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