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7, 2014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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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地点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或"2011年渤海湾油田溢油事故")是指中海油美国康菲合作开发的渤海蓬莱19-3油田20116月中上旬以来发生油田溢油事件,这也是近年来中国内地第一起大规模海底油井溢油事件。据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康菲")统计,共有约700桶原油渗漏至渤海海面,另有约2,500桶矿物油油基泥浆渗漏并沉积到海床。国家海洋局表示,这次事故已造成5,500平方公里海水受污染,大致相当于渤海面积的7[1]

95日,事发近3个月后康菲宣布油田全部停产。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则表示已完成四次大规模的生态调查工作,基本上掌握此次溢油对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生态的影响。国家海洋局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这是一起完全可避免的责任事故。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陈先达等多位权威专家指出,这起事故完全是责任心缺失下的低级人为失误。C平台达到29口之多的海上钻井数量太多,进一步增加油层压力,导致井涌发生[2]

事态进展

·         64日,康菲发现并报告国家海洋局,蓬莱19-3油田东北方向650米的海面发现少量油膜带,相应的海底出现溢油点。国家海洋局方面经过化验分析等鉴定结果显示,溢油源于蓬莱19-3油田。

·         617日,C平台发生井涌,平台及附近海域发现大量溢油。

·         621日,微博上出现漏油事故的消息,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         71日,中海油首次证实漏油事故,称渗漏点已得到控制,并称泄漏范围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遭到专家及媒体质疑。

·         73日,据中海油内部人士透露,渤海湾漏油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由于泄露范围比较小,只涉及200平米左右,对事故海域及相关环境影响较小。没有人员受伤,没有任何关于野生生物、渔业或航运不利影响的报告。

·         74日,康菲已回收含油水混合物近70立方米,事故导致840平方公里的海域一夜之间从1类水质变为4类水质。

·         7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发布会通报漏油事故。漏油致840平方公里海域水质被污染,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已对涉事公司立案。

·         713日,BC平台被令停产,中海油的原油净产量每天减少约2.2万桶。

·         715日,漏油事故海域出现赤潮[3]

·         813日,康菲表示,在蓬莱油田C平台周边海底进行潜水探查时,发现还有剩余的来自617日井涌事故所溢出的矿物油油基泥浆,这使得矿物油油基泥浆溢出总量增加到2,500桶,远超此前1,500桶的预期[4]

·         819日,国家海洋局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并于在北京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听取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总公司关于蓬莱溢油事故情况汇报。康菲(中国)当日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承认,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北侧15米范围内发现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5]。"中国海监15""中国海监18"船和"海监B-3807"飞机巡航监视发现,蓬莱19-3油田海域有3处油膜覆盖区域,油膜长度从5公里到10公里不等,宽度50米到100米,分布的海域范围达1.35平方公里,总体呈现银灰色和彩虹色、局部呈兰/棕色。蓬莱19-3油田附近海域表层海水石油类浓度平均为53.0ug/L,较前几日监测结果有所升高。C平台附近海底油污清理现场海水环境受到石油类污染,石油类浓度较前几日有所升高。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属各中心站、海监支队和环渤海三省一市地方海监、监测机构,继续对环渤海岸线及近岸海域巡视,未发现新油污登陆。

·         824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渤海溢油污染专题研讨会。盈科律师事务所发起成立了"环渤海水产养殖维权律师团",为当地的养殖户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维权活动。继20118月初取得乐亭县一百多位海参养殖户授权委托维权之后,2011813日,盈科律师团赵京慰律师、文蔚冰律师、刘宏辉律师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栏目记者的现场见证下,接受了昌黎县团林乡五十余位扇贝养殖户授权委托维权。截止目前,盈科律师团已经取得了河北乐亭、昌黎两地近200养殖户的委托授权,为其免费代理养殖户推进维权活动。

·         825日,被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相关设备抓住"现行"后,康菲被迫承认,C平台附近海床又发现新的油污(含油基泥浆)渗漏点,前后共16个。

·         828日,财新《新世纪》记者在河北昌黎采访养殖户时就发现,当地政府目前并不十分支持渔民的索赔行动。

·         830日,接受国家海洋局委托的四家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拿到了国家海洋局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律师们未来的主要职责,是为国家启动的生态索赔提供法律帮助。面对民间的呼声,国家海洋局罕见地表态称,除了国家海洋局,其他有关方,包括沿海16个省市政府和当地的养殖业户、渔民个人,都有权利向事故责任方索赔。

·         831日,康菲公关人员称,公司已经完成"两个彻底",并向国家海洋局提交报告,BC平台的溢油原因已经查明,同时彻底封堵了溢油源。截至831日,B平台附近海域集油罩内液体累计回收总量约305立方米,累计污油量约28升。C平台累计清理海底油基泥浆406.5立方米。

·         92日,国家海洋局下达了蓬莱19-3油田全面停产通知,责令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钻井、停止油气生产。[6]

·         95日,康菲称已完成停止蓬莱19-3油田的钻井、注水及生产作业的程序,共计231口井停止作业。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向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海洋局分别递交公开信,要求国家海洋局向刑事司法机关对康菲公司提出控告,启动刑事司法调查程序,使刑事司法机关迅速介入该起事故调查。

原因

中海油一人士证实,郯庐断裂带的确从蓬莱19-3下经过。资料显示,北东向的郯庐断裂带活动较为频繁,曾在1975年引起海城地震1668年引起郯城大地震。除郯庐断裂带,渤海底部还有另外一条著名地震带,即曾引发香河大地震的北西向断裂带。此次溢油事故,最棘手的即是B平台附近原本呈天然闭合状态的海底地层断裂带,在采油压力之下突然裂开,真正溢油点难以寻找,进而难以准确封堵。

影响

中海油和康菲成立有一个联合管理委员会,由双方成员组成,康菲为油田作业方。根据分成合同,油田的作业方可以掌握采油进度,全面负责油田的开发生产管理。非作业方中海油,只参与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的制定、大型投资及重大变更的审批。对于中海油来说,对油井的采油规划,更看重长期价值,而对外资来说,由于有合同限制,更看重短期价值,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办法来规范。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专家则认为,这次渤海溢油事故,可能将对中海油广泛使用的"中外合作开发模式"形成挑战。有韩国媒体抱怨中国政府在此事故中的态度"过于秘密性和不顾邻国""可以与日本政府在福岛事故中的态度相比"[7]

对海水养殖的影响

·         河北省乐亭昌黎两县的水产养殖户遭受的经济损失约为13亿元。昌黎县的新开口渔港渔民李秀亭称,从6月中旬开始,其养殖的2万笼扇贝苗出现大量死亡,捞上来的时候发现有油花。昌黎养殖协会会长王有祥与其他养殖户正在收集证据和联系律师,准备适时起诉康菲中国和中海油。王有祥829日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他已经不准备起诉了。"我图个啥呢?接待律师我已经花了2000多块钱了。再说局里县里都不让上诉,副县长找我不让接。"

法律责任与赔偿

国家海洋局曾表态将代表国家向溢油事故责任方康菲中国索赔。提起索赔的将不仅是官方,部分养殖户和渔民同样在聘请律师,并开展了初步的证据收集工作。

·         96日,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康菲漏油事故刑事责任新闻发布会。律师贾方义称,95日向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检察院、国家海洋局递交了要求追究康菲公司渤海漏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刑事责任、介入刑事调查的公开信。贾方义表示,声讨康菲公司的刑事责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8]

 

康菲蓬莱溢油事故已过半年尚无一桩被立案

康菲蓬莱溢油事故已过半年尚无一桩被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122706:46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小晓|北京报道

  距离20116月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已有半年时间,在这近200个日日夜夜里,人们从未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1216日,人们再次失望了。

  美国康菲国际石油有限公司(下称"康菲")对外国媒体称,对蓬莱19—3油田钻井平台周围的水质进行了检测,还在海岸沿线进行了调查研究,基本没有证据显示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今年6月份发生的溢油事故对环境产生了影响。康菲中国1219日又解释称,公司的原意是溢油对环境造成的持续性影响非常小。

  谁来举证

  如果康菲推翻了污染这个基本事实,渔民则没有证据证明溢油和鱼虾死亡的因果关系。对于日前107位渔民的诉讼,有"康菲起诉第一人"之称的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十分担心会遇到举证的障碍。

  今年8月起,贾方义就代表渔民对渤海溢油事故分别向海南省高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3家法院分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他是第一位代表渔民诉讼的律师。

  贾方义表示,在法律流程的操作中,相关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请求,实际上是要求由渔民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贾方义表示,此案"完全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这四部法律都同时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受侵害方只有义务对表面的事实进行举证,例如水变脏了,海鲜都死了。但溢油量和溢油范围则应当由侵害方举证。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事情,但有些司法界人士却一直在模糊这个概念,这是无法理解的。"贾方义指出。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曾经有人呼吁,包括北海分局、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在内的官方机构应当将调查得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拿出来和渔民共享。然而,直到记者发稿之日,并未有任何官方机构表示愿意为渔民举证。

  中国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尹富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些相关职能部门有义务将有关数据资料公开,即使没有公开,举证也不该依靠"呼吁",渔民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调取这些证据。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立案。

  法院沉默的背后

  立案听上去只是诉讼的第一道门槛,但谈何容易。贾方义代理的涉及康菲的诉讼,如今没有一桩被立案的。

  "12月初,我所代理案件的受理期限已过,但青岛海事法院没有给我任何回复。"贾方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1212日,有律师称又有107位渔民已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菲中国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但尚未立案,就迎来了康菲否认污染的噩耗。

  贾方义表示,过去的几个月让他"失望透顶,疲惫不堪",由他代理的多起针对康菲的索赔案均未被相关法院受理,既不立案,也不给予裁定,理由是该案属于新型案件,需要逐级上报,研究之后才能给予答复。此后就再无下文。

  "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对接到的案件不作任何答复,这是一种司法不作为。无论是沉默、与领导商量、延缓上报,都不是我们诉讼法的用语和规定。"贾方义表示,"我将整个过程称为'沉默门'"

  "康菲是一个石油巨头,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在司法部门中有哪些人成为了利益的俘虏而选择不作为,这值得打一个问号。"贾方义直言,"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污染,法院一定巴不得马上立案,马上拒绝你。但他又没有证据证明无污染,只能选择沉默。"

  贾方义也表示,法院本身是一个最讲法律的机关,民众需要从法院获得公平和公正。但现在法院却司法不作为,这可能导致人们对司法部门的法律信用产生怀疑。

  尹富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按照诉讼法规定,如果不予立案,就必须下裁定,有了裁定就可以再上诉。但如果不下裁定,就彻底剥夺了渔民上诉的权利。他还表示,在"沉默门"下,即使渔民想投诉法官都变成了不可能。因为立案窗口不允许录音和录像,投诉窗口完全封死。

  尹富强还指出,法院不予立案和其所谓"考核指标"有一定关系。"每年1222日会考核各法院的结案率和执行率。也就是看这一年你立了多少案,结了多少案。所以立案时间越晚,在年底前结案的可能性就越小,法院从自身利益考虑就越不愿意立案。因此,这107名渔民选择在12月提起诉讼,这个时间点,谁愿意给他们立案?"

  这将是一场持久战

  设立基金的事在拖延。9月初,康菲曾经信誓旦旦地宣布将就19—3油田发生的溢油事件设立基金,旨在承担公司应尽的责任并有益于渤海湾的整体环境。1220日,康菲中国表示,"我们预期近期将公布有关基金的详细信息。"21日,康菲亚太区总裁华纳德表示, 康菲已设立渤海湾赔偿基金网站以接受个人、社区和行业的赔偿申请。康菲希望以此方式替代诉讼方式。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渤海湾基金网站(www.bohaibaycompensationfund.com)仍无法显示,康菲方面表示目前网站正在建设中。

  海洋局也不见行动。8月,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表示,将代表国家向渤海蓬莱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然而,几个月过去了,这起万众期待的诉讼却迟迟没有下文。当《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日前致电国家海洋局(010-68047756)询问此事时,得到的答复是:"康菲事件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对这件事一点也不了解。"

  法院那边也没了音信。11月,青岛海事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当时诉状快递还没有送达,立案庭法官在看到材料后才将决定是否立案。而至今受理期限已过,人们除了等待还是等待。

  "我们所期待的结果都如'黄鹤一去不复返'。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康菲敢忽悠这些职能部门。我想,巨大的公司利益起到了非常不良的作用。"贾方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但贾方义也表示,尽管渔民还没有讨回公道,污染还没有得到治理,但事情发生后,"有一两百家媒体和我一起战斗,意义已经超过了诉讼本身"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年1024日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近年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提出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公益诉讼制度。为此,修正案草案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贾方义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尽管正式的法律还没出来,但能够将公益诉讼写进民事修改法案,这都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的工作没有白费。"

  康菲溢油事件回顾

  64日、17日,蓬莱19—3油田B平台、C平台发生溢油事故,几日之间,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一类水质海水下降到了劣四类,国家海洋局随后认定康菲为事故责任方,并要求康菲做到"两个彻底",责令其在831日前彻底封堵溢油点。

  76日,康菲召开发布会,称溢油已得到有效控制。

  812日,康菲承认B平台附近又出现两处溢油点,称罩油罩罩错了位置。之后一周,康菲又承认C平台还有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

  截至9月中旬,"得到控制""已无渗漏"……据《中国经济周刊》统计,康菲已经至少撒了9次谎。其谎言之下,是受损的海洋环境和当地渔民。由于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堵漏,海洋污染面积从最初的840平方公里很快扩大到6200平方公里。乐亭县沿海养殖贝类、海参、虾、鱼大量死亡,7月至8月间尤为严重。渔民养殖的海参,死亡率更是达到了60%左右,渔民因此遭受了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1213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继续开展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显示,C平台附近仍有油花溢出,最多4/分钟,估算当日溢油量依然有约0.06升。

  1216日,康菲表示无证据显示溢油事故对环境产生了影响。

 

渤海无人负责

渤海无人负责

2011-09-06 15:47:07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无人为溢油事件负责,是无人为整个渤海负责的缩影,中国惟一的内海就要死了。

持续近三个月的渤海溢油事件,让渤海生态成为中国全民关注的热点。

831日,是国家海洋局规定的事故处置大限。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是否真正做到"彻底封堵溢油源、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下称"两个彻底"),尚待检验;与此同时,一场由中国政府发动的海洋生态损害大索赔,即将拉开帷幕。

财新《新世纪》获悉,830日下午,国家海洋局与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的四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

此前,国家海洋局曾表态,将代表国家向溢油事故责任方康菲中国索赔。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则表示,已完成四次大规模的生态调查工作,基本上掌握了此次溢油对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生态的影响。

提起索赔的将不仅是官方。部分养殖户和渔民同样在聘请律师,并开展了初步的证据收集工作。

据康菲中国单方面统计,共有约700桶原油渗漏到海面,另有约2500桶矿物油油基泥浆渗漏并沉积到海床。国家海洋局表示,事故已造成5500平方公里海水受污染,大致相当于渤海面积的7%。

蓬莱19-3油田BC平台溢油事故,是中国迄今为止最严重的海上钻井平台溢油事故。此次事故对渤海生态的严重影响业已发生,未来还将继续发酵。

真相被遮蔽

为什么一个油田的两口井接连出事?

发生在蓬莱19-3油田的溢油事故,被部分网友戏称为"海上动车事故"。

然而,相比于动车追尾事故原因逐渐明朗,渤海溢油的真相至今扑朔迷离。国家海洋局公布的信息有限,康菲中国躲躲闪闪,业内专家只能推测和猜测。

国家海洋局76日援引相关专家分析称,C平台系井涌事故造成,B平台海底溢油原因复杂。初步意见是,该油田通过注水和岩屑回注,可能增加平台附近的地层压力,为流体连通地层提供能量,导致海底溢油。

但此说法非常模糊,更不具体。公众无从知道作业方康菲中国究竟有哪些不当操作。

人们质疑最多的是:一个油田的两口井为何接连出事?

824日,康菲中国召开事故后的第二次记者会。公司总裁司徒瑞(George Storaker)首次向公众"详解"B平台出事原因,并给出了一张事故示意图。

司徒瑞再三强调,B平台事故是工作人员为海底油藏加压,进行注水作业时,引发海底天然地质断层张开。

之后,一位中海油内部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强调,B-23井是一口注水井,因为注水作业使天然断层张开,这在全球都非常罕见,康菲中国也难以预计。

康菲中国的说法很"巧妙",再三强调"天然地质断层",但并未直言事件系"天灾"。

多位业内人士则质疑,地震带郯庐断裂带从蓬莱19-3油田下经过,油田所在海底存在天然地质断层,这些都是油田开发前的天然地质条件,康菲中国在注水前就应该知道,并且采取必要措施。

中国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教授李相方表示,虽然用注水的方法来提高采油率是常规做法,本身没有问题,但B平台的问题在于向油藏注水的量是否合适。他推测,如果"注"(注水)"采"(采油)不平衡,周边断层被压裂之后与油藏连通,就可能导致现在的事故。

对于C平台事故,康菲中国更加闪烁其词。824日的记者会上,不但没有给出事故示意图,司徒瑞的解释也只有寥寥数语。

在财新《新世纪》记者再三要求下,康菲中国的油藏开发经理马克·爱尔兰德(Mark Ireland)才称,C-20井在钻井作业期间,遇到未预见高压带,油藏中的原油和油基泥浆因为高压而上涌,并最终从海床上渗漏出来。

这个解释远不够清晰,也未必准确。829日,西南石油大学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陈平教授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表示,C-20井旁边有一口岩屑回注井,所以应该是岩屑回注过程造成局部地层压力过高。此外,C平台事故有一定人为原因,岩屑回注造成压力变化当属已知因素,不是什么"未预见高压带",所以康菲中国在C-20井作业时不应再使用原始压力数据。

831日,康菲中国回复财新《新世纪》记者,首次承认所谓的"未预见高压带"是岩屑回注造成的。对于陈平教授的分析,康菲中国的工作人员私下表示,"从技术层面分析,他说得比较有道理,比较客观。"

康菲推责大戏

除了法律的不足,中国政府部门出于行政惯性,向公众报喜不报忧,也让外国公司"入乡随俗",养成了坏毛病

渤海溢油造成如此大灾,但公众至今未见为此大祸主动承担责任者。

作为监管方的国家海洋局未向公众表示歉意,占蓬莱19-3油田51%股份的大股东中海油稳坐幕后。事故直接责任者康菲中国,则上演了一幕幕推责大戏。

面对5500平方公里的海水污染,康菲中国一位工作人员语出惊人,称此次溢油对渤海生态环境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

但根据康菲中国的说法,溢油发生至今,公司派出大量技术人员,沿渤海岸线提取了90多份油样,其中只有两份油样的油指纹与蓬莱19-3油田一致,且这两份样品取自被冲刷上岸的B平台围油栏残片;此外,只有三份油样与蓬莱19-3原油的油指纹具有很高相似性,其中两份取自河北祥云湾渔场,一份取自浅水湾浴场。

康菲中国工作人员说,之所以花费大量精力调查,既是为了搞清溢油究竟造成怎样的污染,也是为了不替其他来源的油污"背黑锅"。

事故发生后,康菲中国最先演出的一出戏是隐瞒。从事发至7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一个月零一天的时间里,康菲中国无声无息。

康菲中国工作人员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的解释是,"很多人问我们,如果这个事情在美国我们会如何处理?我们公司的程序就是发生事故后马上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政府通常会马上向公众公布,公布后媒体就会找到公司,公司再来回答媒体的问题。"

这就是说,康菲中国把通知公众这一义务的"皮球",踢给了中国政府部门。

但是,中咨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指出,康菲中国作为肇事方,不仅对政府有报告的义务,对公众也有披露的义务。

根据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并向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825日,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在该局视频会议上称,C平台617日出现较大规模溢油的当晚,国家海洋局曾经约见中海油和康菲中国,要求康菲中国将溢油信息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个人和社会公众。

很显然,对于潜在受害者,康菲中国应该发布公告进行通报。不过,夏军律师表示,《海洋环境保护法》对通报的形式和时限并未做明文规定,甚至对不通报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一位专家说,除了法律的不足,中国政府部门出于行政惯性,向公众报喜不报忧,也让外国公司"入乡随俗",养成了坏毛病。

当国家海洋局75日披露渤海溢油事件后,康菲中国被迫于次日举行记者会。但在会上,康菲中国声称两个平台的溢油源已封堵,海上溢油已基本被清理。

很快,"封堵说"被证实是谎言。710日前后,多家媒体记者租船赶到油井附近,发现海上仍有溢油。国家海洋局公告证实,漏油仍在继续。

随后,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中国停止在两平台继续采油。康菲中国没有令行禁止,而是在官方一再催促之下才停采。

进入8月下旬,油井附近再现数个新的溢油点。

825日,被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相关设备抓住"现行"后,康菲中国被迫承认,C平台附近海床又发现新的油污(含油基泥浆)渗漏点,前后共16个。

831日下午,康菲中国公关人员称,公司已经完成"两个彻底",并向国家海洋局提交报告,BC平台的溢油原因已经查明,同时彻底封堵了溢油源。具体表现为,B平台的天然断层已经永久闭合,C-20井已经用水泥塞永久封堵。

国家海洋局则表示,将立即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估审查,核查结论及下一步监管措施会尽快向康菲公司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海洋部门何责?

溢油事故发生一个多月才向公众公布,国家海洋局难辞其咎;且溢油规模只由康菲公司单方面宣布,海洋局至今并未认同或批驳

溢油事故发生后,国家海洋局虽未有可见实效的实质性行动,但频频对康菲公司高调喊话,要求其道歉、赔偿,并称将发起公益诉讼,其姿态显得颇为正面。

不过,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到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国家海洋部门也应就此事向公众道歉。

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西方国家的政府职能部门,当其分管领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不论有无直接责任,首先就会向公众道歉,这是一种道义责任。迄今为止,国家海洋部门没有类似举动,更未见其反思自身责任。

此次事故中,国家海洋部门只启动了三级应急响应。然而,B平台事故发于64日,619日才基本控制,在此期间的613日,海面上油膜单日达到158平方公里。按照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海上溢油量10吨至100吨,或溢油面积100200平方公里,或溢油点离敏感区15公里以内,溢油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时,应当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在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海洋专家认为,此次事故造成很大的海面污染,重要原因是处置不及时。

他为财新《新世纪》记者分析了两组数据:一组数据是B平台溢油长达15天,海面上油膜单日达158平方公里,C平台事故历经4天,油污带长13公里、宽100500米;另一组数据是康菲公司公布漏油共3200桶,其中溢至海面上的为700桶。这位专家据此认为,如及时处置,700桶海面溢油不致发展成上述大规模的油污带。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副厅长、巡视员王诗成认为,海洋溢油处置的关键,应是在第一时间用围栏围住溢油,这就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

他近年一直向国家海洋部门建议,要在山东长岛县设立应急处置力量,因为长岛位于渤海黄海交界处的中间位置,距离蓬莱19-340海里左右,比陆地上近很多。

事实上,溢油事故发生一个多月才向公众公布,国家海洋局难辞其咎。并且,溢油规模到底有多大,是监管部门应向公众通报的核心事实。但时至今日,该局并未对康菲中国单方面的数字予以认同或批驳。

此外,国家海洋局认定事故责任方为康菲中国。

但公众以及不少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油田控股方中海油也不应置身事外。关于中海油究竟承担何种责任,至今未有明确说法。

不仅如此,国家海洋局在此前溢油事故中的表现,更令人诟病。

2010513日,中海油天津分公司渤中34-1北区块实施钻井作业的南海一号钻井平台发生溢油事故,国家海洋局未对公众披露信息,更未代表国家向中海油提出海洋生态赔偿要求。

索赔障碍

未来民间索赔可能会遇到两大麻烦:一是渔民举证难,二是地方政府出于"维稳"需要,可能干预渔民索赔,甚至为法院立案设置障碍

830日,接受国家海洋局委托的四家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拿到了国家海洋局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律师们未来的主要职责,是为国家启动的生态索赔提供法律帮助。近期,他们将开展污染取证工作。

但有民间环境律师分析称,国家海洋局如此高调宣称打官司,或许正是为了不打官司。

一般来说,国际上很少有跨国公司与一国政府真正对簿公堂。这类事件最终会演变为政治事件及外交事件,然后会有人居中斡旋,找到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然而,用所谓政治方式处理环境事件,最大坏处是环境损害成本被掩盖。

事实上,这正是民间环境律师的担忧之处。近些年中国发生的环境事件,最终多是政府出面与受损者调解赔偿金额,最后的赔偿金额总是远比真实的损害小。

最典型的案例,是2010年大连溢油事故。当时海洋部门并未对事故责任方中石油提出生态损害赔偿主张,当地政府甚至阻止受损渔民向中石油直接索赔。接下来经由当地政府协调的赔偿金额,比养殖户的实际损失小得多。养殖户无法接受,索赔陷入僵局。

面对民间的呼声,国家海洋局830日罕见地表态称,除了国家海洋局,其他有关方,包括沿海16个省市政府和当地的养殖业户、渔民个人,都有权利向事故责任方索赔。不过,目前看来,未来民间索赔可能会遇到两大麻烦。

一是渔民举证难。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认为,此次渤海溢油事故中,应有不少养殖户受损。

例如,出现溢油油样的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和秦皇岛昌黎黄金海岸附近,均可能有养殖户。相对康菲公司、中海油这样的跨国公司、大型央企,这些单个养殖户或渔民处于绝对弱势,他们往往没有能力确定溢油污染与养殖业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面对此种情形,为了维护弱势者的权利,法庭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举证责任不在养殖户或渔民,而在于责任方。

他进一步认为,中国相关法院还应使用西方国家法庭中经常使用的"或然因果"原则,即责任方的溢油只要有可能导致养殖户、渔民遭受损失,就应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另一大障碍,可能来自当地政府。基于以往各级地方政府处置环境事件的惯性,不少民间环保人士担心,随着事态发展,地方政府出于"维稳"的需要,可能干预渔民索赔,甚至为法院立案设置障碍。

财新《新世纪》记者828日在河北昌黎采访养殖户时就发现,当地政府目前并不十分支持渔民的索赔行动。

在昌黎县的新开口渔港,渔民李秀亭称,从6月中旬开始,他养殖的2万笼扇贝苗出现大量死亡,捞上来的时候发现有油花。如今,李秀亭和其他养殖户最关心扇贝苗死亡的真正原因,希望挽回一些损失。

昌黎县政府部门的报告显示,今年5月下旬该县海域发生大面积赤潮,直至7月上旬才消退,8月初再次出现赤潮迹象。

而根据国家海洋局通报,昌黎县黄金海岸附近718日发现了来自蓬莱19-3油田的溢油,以及其他来源的油污颗粒。昌黎县海洋局局长白海波表示,石油污染对扇贝养殖的影响程度还不能确定,需要专业机构进一步验证。

有媒体报道,昌黎县养殖协会会长王有祥与其他养殖户正在收集证据和联系律师,准备适时起诉康菲中国和中海油。

但王有祥829日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他已经不准备起诉了。"我图个啥呢?接待律师我已经花了2000多块钱了。再说局里县里都不让上诉,副县长找我不让接。"

824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组织一批专家学者和环保组织开研讨会,邀请王有祥参加。但该县养殖协会秘书长、县水产局局长李秀彬提出,让王有祥"以个人名义去"、而且"最好别去了"。最终,王有祥没有去开会。

此前承诺为养殖户免费代理的盈科事务所律师赵京慰表示,他们不收取律师费。尽管如此,养殖户还需支付来北京的交通、住宿等花销,以及后期污染评估和起诉的费用。

值得玩味的是,昌黎县政府部门的前述报告特意提到,要"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重估溢油风险

由于没有美国、英国大型石油公司的深海采油技术,中国把大部分采油能力部署在水深很浅的渤海。目前渤海油井密布,事故迟早要发生

康菲中国将此次渤海溢油称为意外事故,但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前副厅长、巡视员王诗成看来,渤海油田溢油实属必然。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将来极可能有更严重的。"他说。

自此次溢油事故被曝出后,王诗成一直在其微博上抨击康菲中国和中海油的处置不力。现年61岁的王诗成生于渤、黄海交界处的山东长岛县的砣矶岛,此处距蓬莱19-3油田仅40余海里。他拥有数年的渤海捕鱼经历,以及40余年的海洋、渔业部门管理岗位经历。

在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到的众多海洋专家中,多数人看法与王诗成一致。

王诗成说,在2010年美国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中,无论主角英国石油公司,还是作业平台拥有方,均是国际型大公司,专业技术能力不可谓不强。并且,美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完善,监管也很严格。这一事故的发生,表明海上采油没有绝对的安全性,中国自然不例外。

中国的海上采油起步较晚,技术落后,但近十几年步伐很快。由于没有美国、英国大型石油公司那样的深海采油能力,中国将大部分采油能力部署在水深很浅的渤海。目前渤海已油井密布,从概率上和技术水平上讲,事故迟早要发生。

王诗成介绍说,渤海上的油气田多数由中海油与外资公司设立,作业方多数为外资公司。这些油田的具体情况,以及环境评价报告,山东省海洋渔业部门并不知情,备案更提不上。而切身利益极可能受到影响的沿岸渔民,更是一无所知。这些情形,在西方发达国家不可想像,在中国却是事实。

断裂带隐忧

渤海海底有大的地震断裂带,一旦发生大地震,是否会引发级别远高于此次漏油的海底大溢油?

日本大地震引发海啸及核电站辐射事故后,王诗成开始担心渤海的安全。他说:"我不是地震专家,但我知道渤海下面有大的地震带。现在渤海的油井这么多,一旦发生大地震,会不会引发级别远高于此次漏油的海底大溢油?"

此次溢油事故,最棘手的即是B平台附近原本呈天然闭合状态的海底地层断裂带,在采油压力之下突然裂开,因此真正溢油点难以寻找,进而难以准确封堵。

中海油一位内部人士证实,郯庐断裂带的确从蓬莱19-3下经过。资料显示,北东向的郯庐断裂带活动较为频繁,曾在1975年引起海城地震、1668年引起郯城大地震。除郯庐断裂带,渤海底部还有另外一条著名地震带,即曾引发香河大地震的北西向断裂带。

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吕悦军研究员则对财新财新《新世纪》表示,在海上钻井平台的结构设计方面,参照了陆上的建筑物标准,一般可以满足结构安全要求;但是在地下勘查方面,目前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标准。

上世纪90年代初,王诗成曾经上书国家相关部门,建议先期主要开发南海、东海等开阔海域的油气资源,而把内海渤海油气资源作为战略储备留给子孙。他的理由之一即是渤海生态脆弱,只有确保万无一失时才能开采。

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后,王诗成再次呼吁,中国应放慢海上油气开发步伐,重新检视海上油气石油战略,尤其是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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