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偷排偷放 环保部门依法查处 |
发文时间:2011-06-03 | | 来源:河北电视台《绿色家园》 |
(记者 李光 刘涛 报道)在保定定州市南城区,有一条农业灌渠,村民们打水浇菜,十分方便。可近几年,灌渠里的水变了脸,干净的渠水变成了红色的污水,散发着让人作呕的臭味。日前,记者到定州市仝家庄村进行了采访。
眼前的这条臭水沟就是定州市境内的一条农业灌渠,红色的渠水淤积了几十米。定州市仝家庄村村民说,夏天着实的味大,可熏得慌啦,快臭死他们了。那么灌渠里的污水到底是哪里来的呢?村民说,屠宰场的水多,天天流,都是那个血水和废水什么的。
随后,记者在灌渠南岸发现了 生猪屠宰场的排水管,但并没有污水流出来,而且这家生猪屠宰场大门紧闭,并没有生产的迹象。这是怎么回事呢?村民说,:白天就不干了,到晚上才开始干。为了调查清楚这家生猪屠宰场的污染问题,记者在当天晚上再次来到了仝家庄村。
晚上的12点45分,记者又再次来到了这家屠宰场,在场外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场内是灯火通明,不断有猪的叫声传出来,现在大家就去看一看有没有污水排出来。记者查找排污口:有水声,这边,快看,水量不小,有腥臭味。
一直到凌晨两点,这家屠宰场的污水始终没有停止排放,猪的嘶叫声此起彼伏。那这样的生产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呢?第二天一大早,记者联系了定州市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了这个生猪屠宰场。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家生猪屠宰场已经生产三年多了,每天屠宰生猪几十头。
记者问:有环保手续吗?生猪屠宰厂负责人说,没有,正办着呢。不仅如此,这家生猪屠宰场的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使用。生猪屠宰厂负责人说,阀门坏了。
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且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且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很显然,这家生猪屠宰场一直在违法生产,但对于昨天晚上记者看到的排污现象,屠宰场的工作人员又做了这样的解释。
记者问:这个口做什么用啊?工作人员说,这是排的雨水,他们没有外排污水。面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检查,这家 生猪屠宰场的工作人员百般狡辩。随后,记者调出了昨晚拍摄到的污水偷排画面,这回,面对污染事实,这家生猪屠宰场的负责人才不得不承认了偷排污水的行为。生猪屠宰厂的负责人说,这是他们的水。随即,定州市环保局的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家生猪屠宰场进行了关停。
生猪屠宰厂负责人说,下来以后他们要进行处罚,3天以内把管子刨掉,封堵排污口。暂时停产,补办环保手续,各方面符合环保要求了,才能继续生产。
节目播出前,定州市的这家生猪屠宰场已经封堵了排放污水的管道,正在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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