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废酸污染河流 上海佳余化工被罚49万元
2011年06月14日16: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自3月以来,上海市松江区环保局陆续接到有关人士反映红先河水质出现异常。松江区环保局随即展开调查,并最终查找到偷倒行为人,随后,上海市环保局对其处以49万余元的处罚。
经过两周多的伏击守候,一天下午,叶榭镇联防队员在叶兴路红先河南约100米处将正在倾倒废酸者当场"人赃"俱获。
经环保部门调查,偷倒者用槽罐车将工业废液倒入雨水井并流入红先河,被抓获时已有约8吨废液进入红先河。监测结果显示,车内残留废酸pH值达0.3(属于强酸),多项污染物指标严重超标。据调查,这一槽罐车自1月以来共倾倒废液不少于10次,每次倾倒废液5~9吨不等。
经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得知,废酸来自位于浦东新区新场镇沪南公路的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偷倒者的供述以及这家公司提供的用酸客户名单,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对相关用酸单位进行了延伸调查。目前,已查实有上海巨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日新热镀锌有限公司、浩盟车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安安镀锌厂、上海环仪冷轧有限公司、上海生源钢带有限公司、上海宝山钱潘拉丝有限公司、上海兴顺钢管厂、上海兴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徐浦标准件有限公司、上海天宝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存在将废酸委托给无资质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且大多已持续1~2年,相关企业涉及多个区。
据悉,目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已对实施偷倒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的3名有关责任人,公安部门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危险废物,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7万元。上海市环保局已对其立案,处以其49万余元的罚款。对11家非法委托给无资质单位处置废酸的企业,上海市环保局分别对其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2万~16万元不等的罚款。
由于偷倒废酸事件给红先河造成了污染,松江区环保、水务等部门随即进行了清污、调水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目前,修复工作基本完成,经监测,当地土壤、水环境质量已恢复至事发前水平。 (记者 蔡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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