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去车管所审车,臭气扑鼻而来,随臭气望去,山上的顺博铝业是污染源。县委、县政府花大力气整治璧南河,个人认为水体污染对人的危害程度远不及空气污染,空气污染会使人被动吸入有害气体。建议县环保局去顺博做个有害气体检测,限期整改,不达标就关停,还县城人民一个清洁的空气环境。 |
|
|
|
回复内容: 你通过璧山网反映的“顺博铝业严重污染璧山空气”情况,我局已及时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查实,你在璧山网反映的“顺博铝业严重污染璧山空气”这一污染问题,实际空气污染源主要为重庆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并不是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 (一) 重庆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 2010年6月,我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散排废气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该公司恶臭废气超标排放。 重庆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在我县开工建设汽车发动机缸盖生产车间,2004年3月建成投产,生产工艺主要有汽车发动机缸盖铸造和机加工作业,在生产中排放废水和废气(恶臭气体)等污染物。该公司在入驻我县工业园区时,公司周边多为耕地,环境影响较小。近年来,随着县城区域的扩展,公司周边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和奥康鞋业基地,环境污染问题扰民越来越突出,为了彻底了解该公司排放恶臭废气污染状况,2010年6月,我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散排废气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该公司恶臭废气超标排放。针对该公司外排废水监测超标排放和废气超标排放事实,我局于2010年7月2日报请县政府下达了依法责令该公司进行限期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该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外排废水、废气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否则,下达停产治理。2010年7月,该公司废水治理方案经我局审批同意后立即组织施工,现已投入120万元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投入试运行。在实施治理期间,该公司外排废水因未进行有效处理超标排放,存在偷排现象,我局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18万元。同时,我局对该公司废气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恶臭废气治理方面基本无进展,为此,我局严厉指出了该公司废气治理方面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行为,并告诉该公司到11月下旬,如果整治成果仍不明显就立即实施停产整治的处理意见。2010年10月25日,红旗缸盖公司公司负责人提出:在2011年4月30日前将排放恶臭废气的铸造车间整体搬迁,在搬迁前实施限量生产,并立即建设有明显处理效果的处理设施;今后在现有生产场所只保留机加工工序,生产废水现已进行收集处理,保证实现达标排放,并安装监控装置。 (二)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10年6月委托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臭气浓度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县璧城镇(157加油站对面),法人王增潮。该公司主要用废铝生产铝锭,熔炼和钞灰车间在加工作业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烟尘。我局在早期接到群众投诉该公司烟尘扰民情况后,已向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部分散排烟尘的行为进行有效整改。经了解,该公司在接到我局下达的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后,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整改:1、严格控制熔炼炉在添加材料时的速度,以小批量、少量加人、勤搅拌的方式,减少烟尘排放量;2、减少有含油量的材料的进购量,逐步寻求其他材料代替,以此将烟雾的产生减少到最低;3、已对钞灰车间重新配置了一套环保设施,可将烟尘的排放量降低70%以上。经核实,该公司新进环保除尘设施正在调试之中。 二、处理意见 为有效解决空气污染扰民问题,还你们一个较为清静的生活环境,我局做出以下处理意见: 1、我局已明确专人负责督促重庆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的铸造车间在搬迁前建成有效废气处理设施,尽量做到限产减排,以减轻对周边片区居民的恶臭废气污染。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环保法律法规教育,督促该公司按时兑现铸造车间在2011年4月30日前彻底搬出璧山的承诺,并发动广大市民共同对其进行监管,促使公司树立好正确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我县打造良好生态宜居环境。 2、我局已要求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在完成烟尘整治工程后,应确保烟尘、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禁止擅停治理设施偷排、漏排或采取其他方式排放烟尘、废气等污染物的行为。若发生违法排污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你对我局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你对我局环保工作有什么建议意见或反映环境污染问题,请直接打电话(023-41423413)与我们联系。
璧山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