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2, 2011

晓星氨纶公司暗管日均排污229吨遭罚款10万元

2011年11月22日 01:14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








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资料图


  国内氨纶生产巨头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追缴污水排污费172万元。


  在此之前,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向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送达一张《排污量核定通知书》。该公司因偷排污水,除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外,须补缴污水排污费。嘉兴市环境保护局11月16日发布官方信息称,这笔172万元的补征排污费已于近日全额缴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除因上述违规排污被罚外,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此前也有违规记录,2007年因污水超标入网被处罚。


  该企业位于广东珠海的参股公司同样因为环保问题多次被罚。处罚记录显示,2008年9月,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晓星氨纶(广东)有 限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今年2月份,晓星氨纶(广东)有限公司因扩建和新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共被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罚款 50万元。


  日均229吨污水违规外排


  浙江省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消息称,3月9日下午、10日上午,环境执法人员对晓星氨纶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在聚合车间三楼屋顶发现私设3根暗 管,将聚合车间及清洗间的污水直接排放至雨水井,污染了外环境。随后经执法人员的反复调查与核实,该公司平均每天将229吨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环境。根 据国家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对晓星氨纶外排污水的污染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确定追缴排污费172万元,补征排污费已于近日全额缴纳。


  "经过调查核实,该企业平均每天将部分污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这是非常严重的偷排行为。"嘉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向媒体表示,按照规定,晓星氨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工废水,应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根据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企业私设暗管的处罚金额在2万元至10万元,2007年年底实施的《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则规定追缴排污费 不受追溯时限限制。此次嘉兴环境保护局不仅对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开出上限10万元的罚单,还向企业送达了《排污量核定通知书》,向企业追缴3年排污 费共172万元。


  今年4月份,嘉兴市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纪案件专项工作协调小组举行新闻通报会,并通报企业环境违法情况及查处意见,包括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在内,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嘉兴顺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被列入首批环保"黑名单"。


  其后不到一个月,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事务科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企业整改已经基本完成,今后将进一步重视企业环境治理,维护区域环境质量。


  参股广东公司亦被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此前也曾同样因为环保问题被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处罚。


  记者获得的一份企业环境监管记录资料显示,2006年5月22日,因为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被罚款4万元整,处罚单位为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求证,该公司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称"不知情",并回绝向公司内部相关负责人求证。


  2007年10月11日,因为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污水超标入网",嘉兴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嘉环罚【2007】237号行政处罚公告,该公司被罚款5万元整。


  同年11月19日,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向社会公告第二批环保信用不良企业、重点污染整治企业和环境污染违法较重企业名单,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 司被列入环境污染违法较重企业。嘉兴市环境保护局要求上述企业(含第一批)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内部整改和监管,抓紧完成治理任务,限期3 个月内达标摘帽。如不能限期完成,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除了该公司自身,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韩国晓星株式会社出资设立合资企业晓星氨纶(广东)有限公司,成为继嘉兴之后建立的第二个生产制造基地,该公司同样环保问题缠身。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2008年9月,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对珠海励联纺织染工业有限公司、珠海市东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做出行政处罚,上述6家企业中包括晓星氨纶(广东)有限公司。


  而在今年2011年2月10日,晓星氨纶(广东)有限公司又因扩建和新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分别被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处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粤环罚字【2011】1号)显示,该公司扩建项目(即原有4条氨纶生产线扩建到8条,总生产规模由原年产氨 纶7300吨增加到18000吨)于2007年12月投入生产,但是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广东环保厅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对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决定。


  而粤环罚字【2011】2号内容则称,该公司擅自新建了年产氨纶10000吨项目,并已于2010年5月竣工投产,但是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广东环保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该公司被罚款30万元。


  背景资料


  "明星企业"晓星氨纶


  晓星氨纶的两面:一面是"环保"问题缠身,一面又是"明星企业"。


  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所在的嘉兴经济开发区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属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投入生产,当时总投资1.3亿美元,2007年时为中国最大的氨纶生产基地,主要生产和销售氨纶丝,韩国十大企业之一株式会社晓星占95%股份。


  继嘉兴之后,晓星氨纶(嘉兴)有限公司又与控股股东韩国晓星株式会社出资设立合资企业晓星氨纶(广东)有限公司,在珠海投资了增设了氨纶丝生产工厂,并开始在青岛等城市投资。


  根据珠海投资促进局公布消息,晓星氨纶(广东)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在珠海成立,总投资额为2.25亿美元,珠海晓星在2004年9月正式投产以来,所生产的氨纶占到了全国比重的60%。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旗下中国纺织信息中心《纺织导报》报道称,至2008年底,我国氨纶产能的前6位企业分别为英威达氨纶有限公司(5.1万 t/a)、浙江华峰股份有限公司(4.4万t/a)、晓星氨纶(嘉兴)集团有限公司(3.87万t/a)、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3.55万t /a)、浙江薛永兴氨纶有限公司(3.20万t/a)、烟台氨纶(8.97,-0.02,-0.22%)股份有限公司(2.20万t/a)。


  税务部门公示信息显示,晓星氨纶多次被评为嘉兴市年度信誉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名单、年度全市工业和外经贸系先进集体等。


  而根据《中国税务杂志》所刊登的数据,2004年,晓星氨纶以纳税4745万元排在全国化学纤维制造业第15名,而同处浙江省的华峰氨纶(9.29,-0.09,-0.96%)(002064,SZ)则以8976万元排在行业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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