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9, 2010

官方通报广西灌阳垃圾填埋场施工事件

中新网桂林728日电(唐梦宪伍章明)广西灌阳县政府28日向媒体通报称,广西灌阳县大竹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立项以后,多次遭到工程所在地灌阳镇福星村村民抵制。少数不法分子甚至暴力抗法,围攻、拘禁并用板凳、砖头、石块等物砸向执法警员,致使1名警员受伤。

据介绍,200911月以来,施工单位三次进入灌阳镇福星村进行道路试动工时,福星村茶子山屯的村民200人左右进行阻挠,致使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不能到达施工现场而被迫撤出,少数不法分子挑唆组织群众暴力阻碍施工已涉嫌犯罪。

因此,今年611日,灌阳县公安局5名公安警员,前往灌阳镇福星村发放传唤通知书。1830分左右,当在送达犯罪嫌疑人王发生的传唤通知书时,在灌阳镇福星村板栗山屯被少数不法分子纠集40多名村民围攻并拘禁,不给车辆行驶、迫使警员下车、不给走动、不给吃喝、不给休息、更不许大小便,提出要求与公安局主要领导当面谈话,并还扬言将警员作为人质与被拘留人员交换等无理要求。

至当晚19时左右,有人煽动其他村不明真相的村民参与围攻。接到报警后,灌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公、检、法、司及灌阳镇等有关部门干部共200余人前往解救被困人员,于2130分左右抵达围困现场。经过近40分钟的法律政策宣传后,不法分子仍然纠集村民围攻执法人员和车辆,在成功解救撤离现场过程中,不法分子用板凳、砖头、石块等物砸向公安警员及工作组人员,致使1名警员受伤。为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当地公安警员被迫驱散扔板凳、砖头、石块的不法分子。2230分左右,7名被围攻人员及工作组人员全部安全撤离现场。围攻事件中不法分子对办案人员限制人身自由、侮骂长达近4小时。为结合全国夏季严打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法律的尊严,灌阳县公安局对已触犯法律的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分别处以劳动教养、逮捕、监视居住、行政扣留。

灌阳县政府官员介绍说,灌阳县大竹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是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规划、用地、环评、可研、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核准,由上级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县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是否符合规定须按其公开程度而言)已规范完成建设前的全部前期工作。该项目占地230亩,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大竹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经做到了项目选址科学,工程设计合理,前期工作合法。

据了解,灌阳县大竹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的场址选择,是经桂林市环保局、广西环境地质监测总站桂林分站、桂林信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方面的专家,以及灌阳县发改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市容管理局等有关负责人在全县境内现场多处踏勘,从对填埋库容、自然地理地质建设条件、夏季主导风向、周围居民环境条件、覆土来源、交通道路条件、恶劣天气影响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结合运距较近的实际情况,经过项目的地质勘查、环评、可研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并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后,最终将该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确定在灌阳镇大竹凹。场址周边600米内无村庄,距离�江上游1公里,距县城饮用水源取水口约4千米,符合距居民居住区和人畜饮水点500米,距河流和湖泊50米以上的要求,范围内没有涉及居民点、医院、学校的环境敏感目标(本部分有待核实)。项目不在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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