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0, 2013

再次申请取消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环评资质的公开信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我们是关注环境保护工作的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鉴于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气科院") 在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存在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情况,我们再次依法向贵部申请取消该机构的环评资质。
 
      我们的理由如下:
 
      一、2009年,气科院根据虚假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编制《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该报告书第9章"公众参与"部分称,在第二次环评公示的同时,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通过发放100份调查表对公众意见进行了收集。随后,报告书依据这100份调查表的内容,得出了一系列结论,包括"有99人支持该项目在本区域建设,占总人数的99%;所调查的人群中均支持本项目"。然而,经项目所在地(河北省抚宁县留守营镇潘官营村)周边村民查证,这100份调查表几乎均系伪造。在99位"受访者"(两位名字相同)中,15位不是当地村民(亦可能为虚构),14位常年外出,不可能填写调查表,1位因故意伤害他人外出8年无音讯,1位当时已经死亡,1位未找到本人核实,1位不愿作证。其余被冒名填表的村民在伪造调查表上亲笔写下了自己的真实意见,表示从未见过该表,否认该表为他们所填,明确反对焚烧项目上马。相关证据见附录一。
 
      二、2011年3月,在获悉以上情况后,河北省环保厅责令项目建设单位浙江伟明公司立即停止焚烧厂建设,并要求该公司和评价单位气科院重新组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5月27日,鉴于以上两单位未按要求重新组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河北省环保厅作出冀环评[2011]133号文件,撤销了《关于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冀环评[2009]230号)。
 
      以上证据表明,气科院在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评工作中存在明显的不负责任和弄虚作假的情况,环保部作为其资质和业务主管部门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三条对它进行处罚,包括"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处所收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也正是出于此理由,2011年6月20日,五家环保组织(北京市朝阳区达尔问环境研究所、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志愿者)曾致函贵部,举报过上述问题。但之后一直未见贵部对气科院的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处理,也未对举报者给予任何回复。
 
 
 
      直至今年1月初,我们才注意到贵部办公厅发布环办[2012]152号文件《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2012年12月20日发布,以下简称《环评检查通报》),以"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数量不满足相应资质条件"为由,将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003号)的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由甲级降为乙级。在赞赏和支持此项决定之余,我们也深感遗憾,因为贵部仍未正视环保组织之前所反映过的该单位环评工作中存在的更严重的问题。
 
      如气科院目前所持的环评资质证书所示,该单位属甲级环评机构,甲级报告书评价范围包含"建材火电"和"社会区域"两类项目。而存在严重问题的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属于"建材火电"一类。由此可见,气科院在其所具备的两类甲级报告书评价范围皆存在违规行为。此外,在近期环保部的《环评检查通报》中,有两家单位因"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数量不满足最低资质条件"被取消建设项目环评资质。若参照此处罚尺度,气科院环评工作不负责任和弄虚作假情节之恶劣,足以使其应受相同的惩处。
 
      据我们所知,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环评造假已给全社会造成各种严重损失,包括:环保部门因作出错误环评批复,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项目因获错误的环评批复而开工造成大片农用土地破坏,使当地经济蒙受损失;部分村民因调查、揭露和举报环评造假,耗费大量精力和财力,甚至导致生活贫困和人身受到威胁;项目因长期停滞甚至有可能取消,已造成巨大的经济资源和政府行政资源的浪费。因此,气科院的违规行为若得不到追究,难以给所有受到损失的社会各方一个公平的交代,也将严重影响整个环评行业的信誉及公众对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期待。
 
      有鉴于此,我们敬请贵部积极回应我们的再次申请,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尽快依法吊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并对其处以相应罚款。相信这将是环保部门整顿环评乱象所迈出的更重要一步,也会得到环保业界和广大民众的强烈支持!
 
      最后,我们希望贵部能够对此次申请给予正式回复。我们也愿意积极配合或参与贵部的相关调查和处罚工作,让公众能够更清晰地了解事情的发展过程与结果。
 
此致
敬礼!
 
联系人:陈立雯,电话:15210347427,电子邮件:liwenchen9230@gmail.com
 
附录一:潘官营村居民核实伪造调查表情况的统计表及部分附有村民证词的伪造调查表
http://vdisk.weibo.com/s/mIYXr
http://vdisk.weibo.com/s/mI_t5
http://vdisk.weibo.com/s/mJ2af
 
附录二:民间环保组织第一次致信环保部申请取消气象科学研究院甲级环评资质(2011年6月20日)
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go_talkview.php?id=1804
 
附录三:环境保护部环办[2012]152号文件《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2012年12月20日)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201301/t20130105_244661.htm
 
附录四:相关媒体报道
凤凰周刊:《秦皇岛农民垃圾焚烧阻击战》(2011年3月1日)
http://news.ifeng.com/fhzk/detail_2011_03/01/4905732_0.shtml
第一财经日报:《浙江伟明上市环保核查遭质疑 两位农民提起诉讼》(2012年5月19日)
http://ml.china.com.cn/html/sthj/lsxd/20120519/29662.html
财经网:《秦皇岛垃圾焚烧项目遭抵制 三年僵局很难打破》(2012年7月5日)
http://news.qq.com/a/20120705/000735.htm
 
联署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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