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2, 2015

湖南衡东血铅案星期五开庭

湖南衡东血铅案日前开庭,庭审出现混乱局面,原告与被告律师发生肢体冲突。有环保人士指出,这次衡东血铅案能够立案很不容易,判决结果将成为检验中国环保法能否实施的一个标志。

路透社6月12号发自中国衡东的报道说,湖南衡东血铅中毒儿童家属状告污染化工厂案当天在衡东开庭,被告是衡阳美仑颜料化工有限公司,在第一天的庭审中,家属与被告方辩护律师发生了肢体冲突。

在现场报道的路透社记者说,警察不得不出面将一名辩护律师护送离开法庭。这是中国法庭首次公开审理儿童血铅中毒案,也是今年1月中国环境保护法修订加大对污染制造者惩罚力度之后的第一个诉讼案。

去年,媒体报道的“湖南衡东300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曾轰动一时。

北京的公共卫生活动人士陆军就此表示,在中国大陆,尽管有环保法,但民众提起环保诉讼,法院很难立案。

“关键问题还是司法不独立,地方政府干扰环境诉讼案件,不让立案。主要是因为企业和地方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税收,和污染企业沆瀣一气,阻止和刁难受害者起诉污染企业”

报道说,这次衡东法院开庭的受害儿童家长状告美仑颜料化工公司案的立案曾经遭到地方政府的各种刁难。法院一再推迟立案和审判日期。家长指控污染企业导致他们的孩子血铅中毒。美仑化工的辩护律师在庭上称,由于多数状告人无法证明他们居住在工厂附近,因此他们“没有资格起诉”。辩护律师还表示,美仑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中国的中央政府针对基层法院受到地方当局干扰,导致环保等“敏感”案件“立案难”的问题,推出“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能满足基本形式要件的起诉,法院都必须立案,否则法官将受到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

陆军认为,衡东儿童血铅案件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庭的。

“最近刚刚开始实行环保诉讼不须经过立案法庭批准,这有助于环境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理。但是这一政策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还有待观察。”

由于衡东县政府对受害儿童家长施加各种压力,到正式开庭时,53个原告中已有42人撤诉,只有13个受害家长坚持诉讼。

陆军认为,环境污染受害者往往是弱势群体,他们在财力和人力上,与被告的污染企业比势单力薄。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有效地对污染企业进行追责,只有发动民众组织、民间组织,联合起来和、对污染企业进行法律追责。”

目前,在中国大陆,民间组织在注册登记和开展工作方面举步维艰,受到各种限制,陆军说:“监督政府权力的民间组织更是受到政府的防范和打压。他们被看作是敌对力量,受到打压和防范。”

陆军指出,衡东县这么多孩子血铅中毒,通过诉讼向污染企业讨个说法是合理合法的,这一案件是否能够公平和公正审判将成为判断中国环境法执行的风向标。

(记者:高山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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