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1, 2009

RFA:中国环保组织打赢两起公益诉讼

SUM: A Chinese environmental Go-NGO won 2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recently, while the grass root rights defenders still moving forward slowly.

北京的中华环保联合会最新披露,他们代表江苏江阴市居民和贵州清镇市打环保官司,取得胜利。中国各地民间环保维权工作一向很难,原因何在?

 

    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民政部门注册、由环境保护部主管的社团组织。今年5月,这个组织接到江苏江阴市居民的举报,说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造成铁矿粉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中华环保联合会经过调查后,7月份代表当地居民向无锡市一家法院提起针对这家公司的诉讼,要求他们停止侵害,立即对铁矿粉冲洗水进行处理,消除危害,将附近下水道恢复原状,并承担诉讼费用。中华环保联合会负责人星期五告诉外国媒体,他们已经打赢了这场官司。这是中国的法院第一次受理由民间组织提起的公益环保诉讼,也是第一个胜诉的案例。谈到这个案例胜诉的意义,广东民间组织"公民不合作运动"负责人、法律专家唐荆陵先生说:

   

    "它这个意义就是政府认可民间公益机构代表相关的一些事项提出诉讼,这个就算是一个较大的进步了。"

   

    中华环保联合会同时还代表贵州清镇市的居民起诉清镇市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在这起诉讼中,中华环保联合会要求清镇市国土局收回百花湖附近800平方米的土地,以避免使那里的环境继续受到侵害。在清镇市国土局后来决定收回这块土地之后,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就撤诉了。唐荆陵先生表示,从总体上来讲,各地居民要在环保方面维权还是很难的:

   

    "那肯定很难的。像广州这里最近发生的垃圾焚烧事件,它这个完全都根本不走司法途径啊。如果是司法的途径是可行的路径,不太可能群众有那么多人去到政府那里,通过示威的方式来提出自己的要求了。并且更早期点浙江华水的那个事件是一个很大的维权事件嘛。结果后来像严正学先生,还有其他的律师们他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中国环保局的数据显示,2002年至2006年期间,涉及环保问题的举报平均增长了87%,但环境诉讼案并没有相应地增长。专家分析说,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中国的环保诉讼途径不畅通。来自陕西、曾参加过环保志愿工作的圣观法师分析其中原因时说:

   

    "它这个东西不单是环保这个问题,就说中国,因为它还是一个整个政府控制的,它是一个专制政体。最大的违法呢就是政府违法。而且它的司法又不独立。铅中毒啊,癌症村,包括现在又讲垃圾焚烧啊,放射性物质出现。归根结底问题就是出在首先这个专制政权上。西方的国家它也会出现一些环保问题,但它毕竟是个民主政体。它的环保问题就很简单了,就是一个环保的问题。中国所有的事情都会是牵扯到一个政治的问题。"

   

    目前,中国只有贵州、云南和江苏3省设有环保法庭。唐荆陵先生在谈到环保诉讼立案难的根源时表示:

   

    "其实因为环境和经济有很大的关联嘛,有时候也涉及到一些官员和当地经济一些人士上的利益,代价往往是普通民众了。其中得到好处的是另外一些人。它背后的博弈实际上是利益性质的,就是在立案上面特别困难嘛。并且一般他们是要通过民政案件而不是通过民事案件来解决。比如像河流污染造成大量疾病流行的。就像癌症村的诉讼,立案方面都遇到很大困难,就因为中国法院是很缺乏独立性的。"

   

    值得一提的是,前几年,江苏江阴市居民曾因江阴集装箱公司造成的污染问题不断上访,甚至堵路示威,都没有解决问题。中华环保联合会这次代表他们打官司,纯粹是公益性的,由志愿律师义务代理,官司虽然打赢了,但并没有要求被告赔偿当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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