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月谈作者:高远至 蔡玉高 王秀真 张洪河
地下排污为祸百姓 危害渐成蔓延之势 镜头一:2010年4月8日,陕西省大荔县苏村乡苏村。提及吃水,村民赵三安蹲在自家的厨房门前直挠头。几年了,他和邻居们每天用于做饭的井水 抽上来都是黄色的,里面漂浮着絮状物,不沉淀一个小时很难饮用。村民们反映,苏村的水源受到污染,与村中的渭南奥威食品有限公司有关。由于没有相应的污水 处理设施,该企业在厂区中挖了一个10米左右深的大坑,靠渗漏处理污水。于是,苏村村民通过网络向有关部门投诉。经大荔县环保局调查发现,该公司有利用厂 内渗坑处理生产废水的迹象。
镜头二:2010年3月23日,河北省高邑县西大营村。村内的印染厂、浆纱厂、纺纱厂等工厂都集中建在村北。在这些厂房东侧的隐秘处,有3个简 易的大土坑,里面积满了黑褐色的污水。大土坑没有进行任何防渗处理,每个坑之间都有一道豁口相接。一根直径约6厘米左右的排水管搭在最东侧大坑的东南角, 黑褐色的污水正哗哗地往坑中排放,旁边还有五六根粗细相仿的排水管。当地村民担忧地说,渗透到地下的污水已经不少,现在家中用水必须经过过滤才敢饮用。
镜头三:2009年10月21日,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苏家庄村。接群众举报,省环保厅来到位于这里的郑州福源化工厂检查。厂方负责人闻讯赶来, 坚称工厂没有生产废水外排,排出的都是生活废水。但执法人员在其车间外发现一个密封的池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散发着恶臭的黑色污水,熏得执法人员直喊头 晕,休息了好大一会儿才恢复。在厂区东南方向1公里处,执法人员又找到一个大渗坑,该厂的污水从排污口排出,流到渗坑,直接渗入地下,坑边的植物都被熏死 了。
……
类似的地下排污事件已屡见不鲜。民间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为半月谈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仅河北省,近两年查处的通过渗坑、渗井等方式排污的事 件就达数十起。2009年3月3日~5日,石家庄市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小组对45家企业和相关水质断面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时,就发现有13家企业超标排放。 包括元氏县武栋恩格贝水洗厂、石家庄三洁友日用品化学品有限公司、石家庄福莱尔化工有限公司、河北白云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等均是将污水直接排入渗坑,污水超 标排放。
记者手中的另一份材料表明,辽宁省沈阳市曾有60多家企业采用天然渗坑和渗井排放未处理的污水,严重污染了地下水。对此,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沈照 理痛心疾首地指出:一些地区的企业采取渗坑、渗井方式向地下强制、恶意排放工业废水,已成蔓延之势。
"在这些地区,由于地下水被污染,老百姓自己打的井太浅,水不能喝,只得求助于专业打井队伍,所以街头随处可见专业打旱井的广告。"沈照理说, "恶意排放废水污水居然催生出一个新行当,这在全世界当属罕见,也表明我国地下水正面临着被污染的巨大压力。"
政府执法力度加大 污染路线图在延伸
近年来,随着城市环保门槛的提高,许多城市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不断加大。为了生存,不少被淘汰的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开始向农村转移。 2007年8月,《半月谈》为此刊登专题报道《乡村,绝非污染转移的乐土》,勾勒出了一幅污染企业下乡的路线图。
然而仅仅两三年时间,这幅污染转移的路线图上又延伸出了一条新渠道――地下。与污染下乡一样,地下排污也是为了逃避越来越严厉的监管。
面对近年来饮用水安全越来越受到威胁的严峻局面,2007年,当时的环保总局明确从2008年起,对跨省界断面水质按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和评定, 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和污染反弹严重的省份,暂停安排国家支持项目。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共同制定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 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 共22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实施考核。主要考核跨省界断面、湖区(水库)断面及重要支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等指标。
各省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2009年4月,河北省发布《关于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对全省七大水系的56 条河流、201个断面进行考核。省环保厅负责考核主要河流跨设区市界的断面;各设区市环保局负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界的断面。
从国控断面到省控断面,再到一些地方的市控断面、县控断面,对于河流地表水污染的监测网络越织越密。这样一来,一些不愿处理污水的无良企业,就 开始选择更加隐蔽的地下来排放污水。河南省内黄县环保局局长赵明林告诉半月谈记者,企业这样做可以节省相当可观的成本,"我们这里,处理1吨污水,直接成 本要5~6毛钱,还不包括前期投入和设备折旧等"。
民众环保意识增强 排污企业暗渡陈仓
除了政府治理力度加大之外,民众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也使得绝大多数企业不敢肆意明排污水。对此,半月谈记者在河北省蠡县采访时深有感 触。
蠡县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大量皮革、印染、毛纺织等小企业,这些企业有个共同特点,就是耗水量大、污水产量大、污水中有害物质含量多而且危害性 大。因此,蠡县是河北有名的污染大县。曾有媒体报道,该县辛兴镇南宗村由于大量排污,地下水被严重污染,近10年来已有30多人患癌症去世,被称为"癌症 村"。
半月谈记者前不久前往南宗村采访时,发现当地环境已有改观。村民告诉记者,这两年政府治污花了大力气,镇上修建了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全部进行 集中处理。记者问南宗村村支书齐海顺:你觉得现在处理过后的水质如何?齐海顺正色道:COD(化学需氧量)是达标了,但"欧弹"达不达标可不好说。
记者一愣,不明白什么是"欧弹",后来经解释才知道是"氨氮",与COD一样,是一种衡量水质好坏的指标。言谈中,记者发现,当地村民对环保知 识和环保政策相当熟悉,而且维权意识很强。临别前,齐海顺要走了记者的电话号码,"有什么问题我好联系你"。
不仅仅是河北蠡县如此,半月谈记者在河南、江苏等地采访,都有相似的感受。赵明林告诉记者:"现在整个社会的环保意识都增强了,如果直接外排污 水,不仅环保部门要查处,老百姓首先就不同意。所以如果企业能找个隐蔽的渗坑,把污水往那里一存,就算不能全部渗下去,经过沉淀的水至少看上去要好很多, 再往外排群众的意见也不会那么大。"
渗井、渗坑五花八门 偷排、高压排不择手段
据半月谈记者了解,北方地区的一些不良企业往往通过渗坑、渗井、渗透池等进行偷排。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由于地下水超采严 重,我国北方形成了许多地下水漏斗,地表水极易下渗,为渗坑、渗井排放污水提供了可乘之机。"
公开资料显示,仅河北省,目前已形成20个地下水漏斗区,面积达4万多平方公里。其他不少省份也面临同样的形势。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 长王金生指出,在这些地区进行地下排污,不仅会污染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也很容易受影响,危害更大。
而南方一些污染企业则通过溶洞排放工业废水,使溶洞地下水受到污染,因为溶洞之间多相互连通,往往会导致地下水污染成片发生。
半月谈记者调查时发现,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污染企业竟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专家表示,这种恶劣行径对地下 水的危害远远超过渗漏,简直是丧尽天良。
废水、污水向地下转移不容忽视,固体污染物违法填埋对地下水的危害也不可小觑。记者在中部省份某地采访时获知,当地环保部门查处了一家化工企 业。该企业将含有有毒元素砷(氧化后俗称"砒霜")的固体废物非法填埋地下,严重污染了地下水,给当地百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据了解,因重金 属造成的水源和土壤污染已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百姓身体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危害。
半月谈:斩断污染地下转移的黑手
■ 半月谈记者 高远至 蔡玉高 王秀真 张洪河
地下水不同于地表水,被喻为人类的"生命水"。一旦遭受污染,后果极其可怕。我国有关部门曾启动了东部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试点项目,评 估结果令人震惊――微量有机污染物普遍检出,致癌、致畸变、致突变的"三致"物质不同程度检出,地下水污染呈区域性发展趋势。而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地 下水已经化验出100多种污染物,其中不少是致癌、致畸变和致突变物质。专家指出,河北涉县、河南沈丘县、天津北辰区、陕西华县、广东翁源县等地频频出现 的"癌症村",都与饮用水污染高度相关。
从目前来看,地下水污染几乎没有治理的可能性,因为治理地下水污染的高昂费用难以承受。财大气粗的日本早在上个世纪就对其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了 评估,得出的结论是:治理被污染的地下水需要耗资800万亿美元!日本只能扼腕叹息。
除了金钱成本,还有一个时间成本。地下水埋藏在地下一定深度内,缺氧、温度低、无光照、流动缓慢、水交替周期长,一旦受到污染,污染物、水和介 质间的相互作用过程很复杂。即使经济上承担得起治污成本,清除污染源也需要十几年、几十年甚至数百年。
而我国地下水污染正在扩大,呈现出由点向面演化、由东部向西部扩展、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由局部向区域扩散的趋势;污染物成分则由无机向有机发 展,危害程度日趋严重;地下水污染面积不断扩大,污染程度不断加重。
拯救人类的"生命水"成为摆在环保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斩断污染向地下转移的黑手,尽快遏制这种危险的趋势呢?半月谈记者采访了数位相 关专家。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是中国水污染地图的绘制者,对水污染防治颇有研究。他告诉记者,尽管渗坑、渗井排放方式非常隐蔽,但只要环境执法部 门在审核企业的过程中做到严格、认真、细致,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循的。
"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利用水平衡公式。一个企业的用水量和排水量都是可以查出来的,一旦发现用水量远远超过排水量的企业就要引起高度重视,很 可能是企业通过渗井方式将一部分污水排入地下了。"马军说。
此外,他还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环保部门应该公布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要求这些企业定期公布排放数据,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此外,对一些可能存 在渗井排放的企业,一定要实地调查,走遍企业的每一寸土地,让任何可能的偷排方式都行不通。
二是进一步加大环保组织与公众的参与度。"近年来,中国的民间环保组织和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越来越高,也取得了很多成效。"马军说,希望有关部 门能进一步加大对民间环保组织的支持力度,让污染企业处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是加强对地下水系的研究和地下水质的监测。"正是由于对地下水系的研究和监测都不够,给一些企业的地下排污提供了可乘之机。"马军认为,相关 部门应尽快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地下水水质监督办法,在污染企业周边,科学设立地下水系水质监测点,一旦企业有渗井、渗坑偷排行为,环保部门就能立刻监测 到。
记者了解到,对于地下排污,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有明确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 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太轻。"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金生说,"对向地下恶意排放污水的企业,尤其应该严惩,不仅要增加罚款数额,还 要对单位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
然而,现实情况却往往与此相反――许多污染企业非但不受重罚,反而获得地方保护。
半月谈记者在多地采访时均有群众反映,对于地下排污问题,他们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多次反映,却一直不见查处。"污水处理厂平时不运行,只有有 人来检查时才启动一下"。当地百姓普遍怀疑,环保部门和污染企业串通一气,"要不然怎么知道有人来检查"?
一些村民告诉记者,我们反映企业有渗坑、渗井排污的行为,环保部门往往说,检查过了,没有这回事,可企业为什么害怕我们参与检查?我们反映地下 水受污染了,要企业赔偿,可主管部门要我们拿出证据,证明是哪个企业造成的污染,这对农民来说怎么可能?
确实,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污染企业上缴的税收难以割舍,环保工作只能靠边站。
记者在河南浚县采访时,吃了当地环保局的一个"闭门羹"。不过,在浚县县委宣传部聊天时,也了解到当地环保局的一些难处。"环保局在我们县所有 单位中最差,交报刊订阅费都困难,去年就是最后一个交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一个邻居在环保局工作,听说工资都发不出来。"
环保局地位如此,环保的地位更可想而知了。
"地方环保部门的领导由当地政府任命,工资由当地财政支付,怎么可能不受地方利益影响呢?"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说。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 杨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承,要是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地方环保部门很难开展工作。
"地方党委政府必须对环保负起责任,不要让我们这一代把子孙后代的地下水都污染完了。"杨智明认为,现在形势严峻,尤其在北方,许多省份都面临 一个困难,就是缺少河流对污染进行净化。"北方不像南方,有大大小小的河流。比如河北省,除了北部以外,所有南部的河全是干河,对污水没有自净能力,直接 下渗,所以实际上河道就是大渗坑。"
杨智明认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在三个方面下大力气:重中之重,是划定包括农村在内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这对规范工业项目选址意义重 大;其次,对于新上项目,一定要根据环境容量、水资源容量进行严格把关;此外,对于过去建设的老企业,有的耗水大、污染重,如果处在缺水的省份,必须有更 高的排放标准,如果处在水源保护区内,必须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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