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大良苏岗搞开发,本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出现了极不和谐的现象,原来苏岗居委会在旧寨村居民的住宅旁抢建6座22万伏高压线塔,但这6座线塔并不 合法,也没有经过任何合法手续,而且所有村民都出来强烈发对建塔。在已经有住了几千人民居旁边的马路上,出门不到20米的地方,开车不到1米的地方,突然 抢建6座22万伏高压线塔!而这排高压线塔在建造前,施工方,或者是居委会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告示!到现在他们急急忙忙贴出来的资料,很多都是没有的,或者 是施工方自己的东西!!而且更是准备将原来在离居民住宅五、六百米远的高压线迁移过来,这样是给开发商带来了更好的收益,但对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却造成了极 大损害!
因此广大居民一致认为此规划非常草率,违背了"以人为本"的主旨,恳请市领导谨慎考虑,重新规划高压线的选址,或将高压线入地埋设。
一、在民居周边架设高压线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经咨询法律专家和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在苏岗旧寨村民居边架设高压线,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部门和佛山人民政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 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且第一章第二条明确指出"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包括高压 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而该区域共有将有近1万人口在此居住,且还建有幼儿园、小学、初中等。
2.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总局第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规定对于500千伏以下敏感 区域内的输变电及电力供应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举行论证会或听证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出具公众调查意见表。
3. 严重违反《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对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重大的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等。
但直至目前已经施工架设高压线塔,也没有向任何居民公示或沟通,更未作环境评价和召开听证会,此举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涉及数万公众的重大利益。
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是谁在公然践踏国家的法律法规,是谁在坚持与国家的法律威严相对抗?!
二、22万伏高压线产生的强烈电磁辐射污染将对周边数万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巨大损害
超高压电力线和变电站能够造成强烈的电磁辐射污染,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多次发出警告:目前没有一个肯定完整的证据说明电磁辐射对人体没有损害;国内外众 多专业机构经过几十年的跟踪调查研究也证实:220kv高压线周围2000米地段内的人群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污染会诱发孕妇 流产、胎儿畸形,成人心血管疾病或癌症。另外,在高温、大风、大雪、阴雨、雷电等气象条件下,高压线容易断裂导致人员触电事故。
正因如此,国内诸多有良知的专家学者对此大声疾呼:
1.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向人大递交了"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 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 居民区"。
2.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
3.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 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注:一般在高压电力设施2000米以外才接 近环境本底值0.2微特斯拉)。
4.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长期处于电磁辐射的污染环境下,日积月累对人身体的影响不可忽视。
5.北京市规划委在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22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2004规意字0638号),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请注意,这还是地下变电站工程)。
我们坚决反对那些营利性机构出具的高压线电磁辐射无害的愚民报告!
我们坚决拒绝那些无良专家对广大善良百姓的无耻忽悠!
我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是掏空了几辈人的毕生积蓄才好不容易在此建房来居住的,我们没有二次选择的能力,因为我们祖祖辈辈在这生活!
我们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你们能否保证这么短的距离,如果发生高压塔倒杆,不会危及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我们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你们能否保证我们居住在22万伏高压线下10年8年后,不会因为电力线的电磁辐射出现病患?
我们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如果以后我们的小孩或其他家庭成员被医学证明是由于周边电磁辐射导致的疾病,谁来为我们的生命和健康负责?谁给我们赔偿?怎么赔偿?如何保证这个赔偿?
我们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你们家旁边是否有高压线经过?你们会不会买周围有高压线的房子用来居住或投资?你们会不会让你家的小孩子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高压线和变电站的辐射之下?
我们相信各位领导的回答都是"不",那么请问你们所不欲的事情,为什么要强加于我们平民百姓的身上,去冒生命和健康的风险?!
三、坚决要求改变该区域的违法规划,立即停止22万伏高压线违规施工
居民认为,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所以大家一致拥护党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家一致赞同党和各级政府的正确决策。
我们认为,在这个密集居民区修建22万伏高压架空线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和健康的严重侵害,与法与理难容!
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我们坚决要求佛山市政府立即撤销这个错误规划,立即停止居委会的违规施工。
如果置我们广大平民百姓的强烈要求于不顾,不及时撤销或变更该变电站和高压线的规划,我们将继续向上级机关申诉。
如果在与我区域居民未达成协议之前,居委会强行施工,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依法抵制这项害民工程。
我们不想由此引发矛盾激化或社会不和谐的后果,我们只想要一个正常健康的生存环境!
我们迫切期盼佛山市人民政府尽快给予答复和处理!
因此广大居民一致认为此规划非常草率,违背了"以人为本"的主旨,恳请市领导谨慎考虑,重新规划高压线的选址,或将高压线入地埋设。
一、在民居周边架设高压线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经咨询法律专家和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在苏岗旧寨村民居边架设高压线,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部门和佛山人民政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 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且第一章第二条明确指出"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包括高压 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而该区域共有将有近1万人口在此居住,且还建有幼儿园、小学、初中等。
2.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总局第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规定对于500千伏以下敏感 区域内的输变电及电力供应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举行论证会或听证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出具公众调查意见表。
3. 严重违反《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对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重大的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等。
但直至目前已经施工架设高压线塔,也没有向任何居民公示或沟通,更未作环境评价和召开听证会,此举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涉及数万公众的重大利益。
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是谁在公然践踏国家的法律法规,是谁在坚持与国家的法律威严相对抗?!
二、22万伏高压线产生的强烈电磁辐射污染将对周边数万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巨大损害
超高压电力线和变电站能够造成强烈的电磁辐射污染,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多次发出警告:目前没有一个肯定完整的证据说明电磁辐射对人体没有损害;国内外众 多专业机构经过几十年的跟踪调查研究也证实:220kv高压线周围2000米地段内的人群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污染会诱发孕妇 流产、胎儿畸形,成人心血管疾病或癌症。另外,在高温、大风、大雪、阴雨、雷电等气象条件下,高压线容易断裂导致人员触电事故。
正因如此,国内诸多有良知的专家学者对此大声疾呼:
1.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向人大递交了"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 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 居民区"。
2.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
3.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 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注:一般在高压电力设施2000米以外才接 近环境本底值0.2微特斯拉)。
4.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长期处于电磁辐射的污染环境下,日积月累对人身体的影响不可忽视。
5.北京市规划委在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22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2004规意字0638号),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请注意,这还是地下变电站工程)。
我们坚决反对那些营利性机构出具的高压线电磁辐射无害的愚民报告!
我们坚决拒绝那些无良专家对广大善良百姓的无耻忽悠!
我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是掏空了几辈人的毕生积蓄才好不容易在此建房来居住的,我们没有二次选择的能力,因为我们祖祖辈辈在这生活!
我们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你们能否保证这么短的距离,如果发生高压塔倒杆,不会危及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我们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你们能否保证我们居住在22万伏高压线下10年8年后,不会因为电力线的电磁辐射出现病患?
我们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如果以后我们的小孩或其他家庭成员被医学证明是由于周边电磁辐射导致的疾病,谁来为我们的生命和健康负责?谁给我们赔偿?怎么赔偿?如何保证这个赔偿?
我们请问各位尊敬的领导:你们家旁边是否有高压线经过?你们会不会买周围有高压线的房子用来居住或投资?你们会不会让你家的小孩子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高压线和变电站的辐射之下?
我们相信各位领导的回答都是"不",那么请问你们所不欲的事情,为什么要强加于我们平民百姓的身上,去冒生命和健康的风险?!
三、坚决要求改变该区域的违法规划,立即停止22万伏高压线违规施工
居民认为,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所以大家一致拥护党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家一致赞同党和各级政府的正确决策。
我们认为,在这个密集居民区修建22万伏高压架空线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和健康的严重侵害,与法与理难容!
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我们坚决要求佛山市政府立即撤销这个错误规划,立即停止居委会的违规施工。
如果置我们广大平民百姓的强烈要求于不顾,不及时撤销或变更该变电站和高压线的规划,我们将继续向上级机关申诉。
如果在与我区域居民未达成协议之前,居委会强行施工,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依法抵制这项害民工程。
我们不想由此引发矛盾激化或社会不和谐的后果,我们只想要一个正常健康的生存环境!
我们迫切期盼佛山市人民政府尽快给予答复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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