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2, 2011

青岛十余家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

2011年11月22日00:20 

上图为娄山河污水处理厂,下图为麦岛污水处理厂。

  莱西市污水处理厂、青岛光威污水处理厂(麦岛污水处理厂)、青岛福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泥布湾污水处理厂、青岛海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沙子口污 水处理厂)等十余家污水处理企业,在每月市环保局发布的《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情况发布表》中交替上榜似乎成了常规 ,环保企业不环保,污水处理企业排放污水。有人质疑,污水进去,污水出来的污水处理厂,要它何用?


  通报


  十几家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


  近日,青岛市环保局发布十月份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情况发布表,其中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和青岛光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麦岛污水处理厂)“榜上有 名”,其中莱西市污水处理厂涉及色度、COD(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种类超标排污,青岛光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麦岛污水处理厂)涉及氨氮污染物超标。


  记者11月21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两家污水处理厂并非首次上榜 ,其中从今年四月份以来,青岛光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麦岛污水处理厂)在五个月的检测中被查出超标排污,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也多次被查出化学需氧量超标。


  除了两家污水处理厂之外,青岛福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泥布湾污水处理厂 、青岛海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沙子口污水处理厂)、青岛海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莱西第二分公司(姜山污水处理厂)、青岛金洲水务有限公司(青岛出口加工区污 水处理厂)、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青岛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青岛市娄山河污水处理厂等十余家企业也被查出超标排污的现象被常年通报。


  由此,市民提出疑问: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为什么会常年出现,为什么大量的污水处理厂上了“黑名单”,难道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成了岛城污水处理的“潜规则”?


  探访


  最先进的污水处理厂一年后落伍


  记者11月21日联系上青岛光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麦岛污水处理厂),“我们现在是中外合资企业。”记者踏进挂有青岛光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门牌的大门,威立雅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王富豪首先介绍说。


  “目前,麦岛污水处理厂和海波和污水处理厂均属威立雅水务运营管理。”王福浩介绍说。对于记者提出麦岛污水处理厂常年氨氮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水的 问题,王福浩首先解释说:“这是一个历史原因,麦岛污水处理厂从2007年建厂,到现在常年超标排污,这是一个事实,但是我们真的很冤枉。”


  “我们污水厂建成后,成为青岛最先进的污水处理厂,我们当时执行的还是国家颁布的二级标准,但是我们建厂的标准要远远比这个标准高。”王福浩对于标准的提高显得很自豪,“当时主要是由于奥运会的机遇,我们才有了这个提高标准建厂的决心。”


  “但是建成后,山东省环保标准突然提高,环胶州湾污水处理厂需要执行的是一级A标准,麦岛污水处理厂需要执行一级B标准,现在每个月发布的考核 就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的。”王福浩介绍说,“我们已经远远高于了二级标准,但是并未达到一级B的标准,所以说,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本身就和目前执行的环保标准 有了冲突。”新建最先进的污水处理厂,在建成后一年面临“落伍”的窘境。


  难题


  搬迁不搬迁,三年没解决


  既然已经“落伍”,那么升级改造成了必然。“我们现在已经做好了升级改造的方案,但是我们现在上报审批的话,困难重重。”难在哪里,王福浩告诉记者仍然是历史遗留问题。


  国际危机这个词语似乎和污水处理厂一点不沾边,但是就是因为2008年的一场国际金融危机让麦岛污水处理厂一直尴尬到今天。“本来在建厂后,有 迪拜投资建一个大型的商业项目,需要污水厂的整体搬迁,但是该项目在 2008年突然停摆,投资方的撤资,让本来已经做好计划搬迁的污水处理厂面临着一种更加尴尬的局面。”


  污水处理厂是否要投入巨资升级改造和搬迁问题牵扯在了一起,“这样问题就复杂了,我们也请示过上级主管部门,但是一直以来,我们也没有得到搬迁或者不搬迁的回复。”王福浩说。


  搬迁或者不搬迁,污水处理厂三年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三年来,超标排污却一直在持续,“现在解决问题的最终难点,就在这里,要是决定搬迁,那么我们就采取临时措施加以控制,要是决定不搬迁,那么污水处理厂就走正常的程序,投资重金升级改造。”


  对于污水处理厂常年“上榜 ”的被查处超标排污的问题,麦岛污水处理厂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方面是由于环保标准的突然改变,另一方面跟生产工艺有很大的关系,一些污水处理厂操作不当也很容易导致超标排污的问题。”


  毒害


  常规超标可致水体“变臭”


  除了常规性的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污染物超标排污项目之外,重金属污染开始成为污水处理厂监测的一个重要指标。记者发现,从污水处理厂的 月度监测发布表中,青岛福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今年 7月份被查出总镍、六价铬两项污染物指标超标排放。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在今年五月份和六月份联系被查出总铬、总镍两项污染物超标排放。


  对于氨氮和化学需氧量(COD)两项常规性的污染物超标排放产生的危害,记者11月21日采访到青岛科技大学化学院副教授吴占超 ,他介绍说:“氨氮和化学需氧量(COD)常年超标排放到河海当中,可能会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也就是说,水体内部的氧气减少,水生生物出现死亡,水体开 始变臭,整个水环境和生态开始趋于恶化。”


  对于水体重金属污染的危害,吴占超副教授介绍说:“这样产生的危害可能更大,水体遭遇总镍、总铬、六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污染 ,对整个水体来说就是产生‘铬’污染等一些恶性的污染问题了。”


  吴占超副教授解释说:“一些重金属物质被水生生物食用后,再进入人体,或者人体直接饮用被重金属污染的水源,很多物质不能正常被排出人体之外, 常年积累,形成积累中毒,严重者可致癌变。”记者了解到 ,水体污染,可直接导致水环境中的土壤重金属超标,如果涉及总铬、六价铬等重金属元素的污染 ,那么土壤很有可能形成寸草不生的“无人区”。


  ◎监管


  17家污水厂将查重金属污染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环保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2011〕52号)要求,青岛市环保局开始加强重金属监测工作,健全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确保辖区重金属安全。


  “我们将扩大重金属监管范围、提高监测频次,全面准确反映重金属环境质量,在全市确定53家重金属污染源、1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9家垃圾填埋 场、19条河流断面进行监测,14项监测项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一测,各区 、市环境监测站每半月一测,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上基本能够客观反映重金属排放状况。同时推动各重金属污染源结合各自特征污染物,加强重金属在线监测。”市 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对于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普查工作目前基本完成了,现在正在对各种采集的样品进行取样化验。”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于污水处理厂的常年超标问题,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 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处罚的具体数量,没有具体的上限下限,环保部门是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视污染的程度、持续的时间、排放污染物的总量等因素来决定的。”市 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三四年内持续超标排污,而不进行整改,这样罚款的具体数目可达到上亿元,这个费用可以重建一座新的污水处理厂,而且是最先进 的。”有专家说。


  文/图记者 郭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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