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源市源城区庄田村的村民,年前我们村不知道那里来了个老板建起一塑料塑胶厂,该塑料厂位于新丰江大
坝山脚下(毗邻高速公里-来往粤赣高速经过河源这出口都可看见),由于在我市著名景点——新丰江大坝电厂旁,试问在港澳和珠三角游客的游览窗口下,景区闻
到这种胶味会对我们优秀旅游城市做何感想。
在政府一直提倡要青山绿水的河源发展下,这个所谓的塑料厂没有
正规的厂房,甚至没有厂名,该厂由于在大坝右侧进去几十米的半山腰中,里里外外裹了层铁皮,外人根本不知道他们生产的是什么,但它们每天都加工和焚烧塑料 暴露在外的气体引起我们的不适,厂里日夜不停的加工生产,生产时浓烟滚滚,粉尘也是到处飘扬、由于工厂生产排放的废气怪味过于浓烈,粉尘太大,我们住在附 近的家里的窗户大都是关着,不敢打开。除了废气、粉尘污染外,清洗废旧塑料后的污水也是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往沟里排放,污染了土壤发出阵阵恶臭,周
围的土地土壤逐渐失去了生存的空间,还有严重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我们受尽了苦头不止,家里的小孩、老人们闻了这种烧塑料的味后,普遍感到恶心、头晕、心 烦。塑料加工厂附近的树都被这味儿熏得陆续枯萎了。
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水和废气,二三间铁皮房冒出
一股股带着异味的白烟、黑烟,里面就含有剧毒气体:聚乙烯、聚氯乙烯、二恶英等有毒物质。由于是露天的,毒气经常弥漫的天空中,我们呼吸的就是这种空气, 就相当于慢性中毒。焚烧塑料会释放出剧毒气体——二恶英,其致癌性极强,不但能引起严重的皮肤病,还会伤及胎儿,甚至使人罹患癌症,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常 识。
可想而知,其对人体的健康将会产生多大的危害。
我们这么多村民长期生活在这个地方,这个厂一天不搬走,我们的生命安全就存在隐患。试问现在还有没有人来为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作出保障,将来我们的 生命损失又将由谁来赔偿?谁负得起这个攸关生命的责任?更多的是心寒,一般塑料厂大都躲在偏远的地方,目的就是躲避检查。可象我们村的这个塑料厂,却是建
在新丰江大坝景区下、高速路道旁,而且生产已有许多日子了,为何却没有相关部门去关注、去监管呢?
究竟是哪个监管环节出现问题。在这我们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确实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污染整治工作,给我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环保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2-1-19 15:03:17
经查,“黑塑料厂”为河源市金泉塑料有限公司和 河源市源城区新达塑料制品厂,主要生产塑料袋,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同时有露天焚烧塑料的痕迹。两间塑料厂均无证无照,也未办理环保
审批手续。2012年1月5日,当地环保部门对两家塑料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情况通报市工商、质监部门,请求支持配合,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目前,两家塑
料厂已停产,企业负责人表示近期择址搬迁。谢谢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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