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什邡7·2群体抗议事件让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600331.SH)在什邡投资的钼铜项目最终下马,如今,什邡市政府要对宏达股份进行清偿。
今日,宏达股份公告,经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停止建设钼铜项目的经济损失,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向宏达钼铜共计支付补偿款6377万元,鉴定费5万元,合计6282万元。
宏达股份全资子公司四川宏达钼铜有限公司(简称宏达钼铜)在什邡市投资新建年产钼4万吨、铜40万顿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简称钼铜项目),于2012年6月29日在什邡经济开发区举行开工奠基仪式。
不过,该项目开工不久,因担心环境污染,当地市民上街抗议,最后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市民冲进了什邡市委办公大楼,警方随后使用催泪弹和震爆弹驱散。当地政府最终宣布,"决定停止该项目建设,什邡今后不再建设这个项目。"
公告也称,2012年7月3日,宏达钼铜收到什邡市人民政府通知(什府函(2012)79号):因什邡部分群众对钼铜项目环境影响"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反应强烈",要求钼铜项目停止建设。
钼铜项目自停止建设以来,宏达股份与什邡市政府进行了多次会议沟通和函件交流。2014年6月25日,什邡市政府函宏达股份(什府函(2014)78号):"如果因为终止建设钼铜项目给你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市政府授权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充分核实的基础上,于2015年底前清偿完毕。"
实际上,什邡市政府曾经努力拯救过该项目。从2013年开始,什邡市政府组织了1210个宣讲小分队进入每个村庄、街道进行宣讲,还邀请反对者前往河南洛阳和山东阳谷的冶炼企业参观,试图扭转市民们的认知。不过,最终该项目还是没有重启。
根据什府函(2014)78号精神,2015年11月23日宏达股份与什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就依法清偿停止建设钼铜项目的经济损失进行了协商,在查证账务、专项审核、司法鉴定的基础上,宏达钼铜提出了依法清偿停止建设钼铜项目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诉求。不过,双方因清偿金额和方式未达成一致。
公告称,经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向宏达钼铜共计支付补偿款6377万元,支付鉴定费5万元。补偿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2015年12月31日支付1918.1万元(含鉴定费5万元);第二期2016年3月30日前支付1913.1万元;第三期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2550.8万元。
不过,公告还称,宏达钼铜2010年11月18日至2015年9月30日止(预计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含应付未付)金额为7448.51万元(未经审计),不含应退还的预付土地款及耕地占用税5950万元。